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制度
发布时间:2014-01-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
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制度
中大党组字[2001]18号
一、培训性质与目的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是党的组织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入党前进行培养教育的必备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和促进其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以提高他们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有利于培训更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以带领广大学生更自觉地学习党章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培养壮大学生骨干队伍。
二、培训对象
凡向党的组织提出入党书面申请,并经过基层党组织推荐、选送者都可入党校学习。
三、推荐、选送学员原则和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组织推荐、择优选拔、分期分批的原则选送。推荐选送程序是:本、专科生由党支部(或党小组)在征求班团支部、党章马列学习小组负责人和相关老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集体讨论,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批准后,上报党校审查通过;教职工、研究生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接推荐、选送。
四、培训内容
以《党章》为基本内容,结合党课辅助教材,围绕着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组织授课。
五、培训方式
培训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统一的教材,分校区实施。培训以课堂授课为主,实行授课、自学、作业、讨论、社会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培训管理
1.由组织部(党校)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共同管理。每期每班配备正、副班主任,班主任由党校负责配备,副班主任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配备。班主任的职责是考勤、批改作业和试卷;副班主任协助班主任维护学习秩序、组织本单位学员的讨论、社会实践等活动。
2.成绩考核:
党校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考核。考核成绩由平时学习态度、表现和卷面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凡平时考核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凡合格以上者,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结业考试,不予发结业证书。
(1)代听课、代考、考试舞弊者;
(2)两次以上(含两次)作业相互抄袭者;
(3)一次以上(含一次)旷课者。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听课者,必须请假,由所在二级单位把关,两次因请假未能听课者,可转下一学期补听课,经考核合格后补发结业证书,请假三次以上者须重修。
(4)在党校学习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二级及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或受其它各种纪律处分者。
3.考核、成绩管理:
学员的作业、成绩单交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保管,直到学生毕业或发展为预备党员为止。
4.本制度由校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