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工作已经开始,请申请正式答辩的研究生下载“冶环院研究生答辩、学位申请流程及所需要的附件(20170323)”并仔细阅读其中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答辩,并于5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答辩,6月1日前将答辩材料上交到冶金馆231,超过此时间上交材料者将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新发布了多个学位管理规定,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均有所变化,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相关文件。
研究生答辩及申请学位所需材料见附件。
附件:冶环院研究生答辩、学位申请流程及所需要的附件(20170323)
公海gh555000研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