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gh555000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7-12-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强化社会实践育人,促进社会实践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强研究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对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的管理,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社会实践形式
学院鼓励研究生利用所学专业文化知识及技能在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开展社会实践,探索或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技术或管理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包括学校相关部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科研部等)组织的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本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形式有社会调查、生产劳动、挂职锻炼、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实践、国际合作项目、教学与管理实践及其它实践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须为本学位阶段完成。
(1)社会调查:集中对一个地区或一类行业进行信息交流、调研访问、参观学习。或者利用返乡探亲机会,对家乡经济、文化、生态环境以及民生状况等内容开展实践调查活动。
(2)生产劳动:参加义务劳动或开展与就业相关的岗位实习。
(3)挂职锻炼:研究生到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乡镇部门等担任职务。
(4)志愿服务:参加支教、义工、社区服务、长期扶贫、定期走进养老院、孤儿院等。
(5)创新创业实践:研究生申请参加国家、学校、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项目、活动。
(6)国际合作项目:通过个人申请或机构推荐等方式,获得专项基金支持,参加国际组织全球实习生项目,在国内外开展各类实践活动。结合学校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设立实践内容,在国外完成实践工作。
(7)教学实践: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等教学活动。
(8)科研实践:协助导师申报项目,参与项目管理。
(9)管理实践:担任学校、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助理,或课题组管理成员,均满一学期及以上的。
(10)其它实践活动:符合社会实践的基本要求,由研究生个人或集体组织的,对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养成、创新能力和意识的培养以及对学校与社会相关领域起到积极作用的实践项目均可作为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
二、参加范围
在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本项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培养办老师组成,各研究所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管理考核与成绩评定。
2.组建由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参与的研究生社会实践指导团队,充分利用入学教育等环节加强培训,尤其加强研究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3.研究生总结社会实践内容,并如实填写《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考核手册》。
四、考核标准及办法
研究生社会实践属必修课,计1 学分,考核方式为考查,成绩可记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中等(70~80分)、及格(60~70分)、不及格(60分以下),成绩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一。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社会实践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社会实践实践不足2周者;
2.社会实践工作不认真负责,没有充分理由未完成任务者;
3.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考核手册》者;
4.违反学校或社会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者;
6. 其他不符合社会实践要求者。
六、考核效力
对于社会实践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参评当年各级评奖评优,并应进行重修。
七、免修范围
1、有3年(含3年)以上工龄的研究生,可以免修:
2、凡申请免修社会实践学分者,均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核实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免修,免修成绩按照“良好”认定。
八、其他
1.本细则从2015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2.本细则由公海gh555000负责解释。
公海gh555000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公海gh555000研究生社会实践评分参考标准
考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加分项) |
评分标准(减分项) |
活动选择 |
20 |
1、实践选题积极向上有意义加5 分; 2、实践活动有利于研究生个人能力的培养加5分; 3、实践活动能对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加10分; |
1、实践活动无太大意义扣10分; 2、实践活动影响正常在校学习计划的扣10分; |
过程表现 |
40 |
1、参加社会实践的个人或团队能够定期汇报实践进展和安全情况,并把实施方案以及安全措施预案同时告知导师,加20分。 2、做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完成任务者加10分; 3、实践过程有一定的创新性加10分; |
1、工作表现不积极,存在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存在拖拉敷衍行为出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过程中不听指挥,与实践单位起冲突扣40分。 |
活动成果 |
40 |
1、认真填写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考核手册加20分; 2、活动成果中心突出,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文字结构严谨加10分; 3、实践活动效果显著,得到鉴定单位或上级部门表扬的加10分。 |
1、活动成果抄袭他人扣40分。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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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