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 “中南大学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公布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1、组织机构
1.1 领导小组
组 长:闵小波 成琼文
副组长:杨建广
成 员:王万林 赖延清 陈爱良 张 凯 戴艳阳 齐天贵
1.2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
组 长:成琼文
副组长:杨建广
成 员:唐崇俭 何汉兵 周乐君 童 汇 王明玉 杨 娟
1.3 考核小组
由各学科带头人、博士生招生导师、教工党支部书记等组成。
1.4 监督小组
组长:张 凯
成员:李运姣、周秋生、陈 伟
2、招生考核对象
报考我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包括报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专项计划考生。已预录的直博生,不需要参加本次考核,但必须进行资格复审。
工程博士考核选拔方案另行制定。
3、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2023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82人(含已预录的直博生17人),招生计划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
4、招生考核方式
4.1 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线下现场的方式,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2 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在考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考生在考核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禁止在微信群或QQ群中讨论试题或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5、考核时间安排
4月28日 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复审
5月4日 完成考生心理健康测试
5月5日 面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及考场安排将在考试前通知。
6、资格审查或复审
按照《中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和录取。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考生的申请材料由报考导师和专家组进行审核。报考导师对申请材料审核并百分制打分;专家组专家逐一审核申请材料,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分。材料审核成绩=50%×导师成绩+50%×专家组成绩。以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排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公示,参加考核人数与导师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1。材料审核成绩仅用于对考生是否进入考核的资格认定,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报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时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直博生的资格复审,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直接通知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复审。
7、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健康测试)。
7.1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心理健康测试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按照《关于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和招生录取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把关的有关规定(试行)》要求,对考生进行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试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2 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专业知识结构和素养要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核小组考官随机提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7.3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采用考官随机提问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由面试小组、报考导师共同评定,面试小组、报考导师评分各占50%。
7.4 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8、总成绩的计算
考核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
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9、拟录取原则、方法
9.1 原则
(1)在各个科目考核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高低排序。
(2)已预录的直博生通过资格审查的,优先占有其报考导师的招生指标;
(3)导师招收的博士生占导师2023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并受每位导师每年限招3名博士生(含专项计划、直博生、工程博士生)的限制;每位导师每类专项计划只限招1人。
9.2 方法
按导师的招生指标及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9.3 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不予考核和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或复试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至我院,按期不能调档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0、考核结果公示及上报
考核结果(包括拟录取和不录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按照校研招办要求上报考核录取材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系统进行录取上报。
11、调档函、定向就业协议书
2023年5月,学院将针对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发放调档函。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考生到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完成协议的签署盖章。拟录取考生将签订完成的定向协议书提交至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金贵楼209-1)。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同时递交考生单位同意“脱产攻读博士生”证明。
12、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录取 2023年直博生学制为 5 年、其它博士生学制为 4 年。
博士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按学校奖助学金相关制度及计划指标进行奖助学金评定。
13、招生受理、咨询、投诉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新校区金贵楼209-1室,邮编:410083
戴老师,0731-88836724
公海gh555000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