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研究生: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和学校《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学生)》(http://gra.csu.edu.cn/wjtzxq125349_2_2.html)要求,学院决定组织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详见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学生)》中评定对象。
二、奖助学金类型及名额
类型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研究生助学金。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首先申请学业奖学金;
2.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只能获评一项);
3.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4.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名额分配详情见附件7(2020-2021学年公海gh555000研究生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三、评奖条件及细则
具体参照附件《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公海gh555000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四、安排及要求
1、创新成果录入、奖助学金申请(9月15日-9月17日)
所有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创新成果”栏,将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的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不在规定时间内将成果录入系统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奖助学金申请)。同时,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http//award.csu.edu.cn)申请奖助学金,并及时将材料交到金贵楼209-1办公室。
注意:
1)如符合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报条件,希望获评以上三大类奖学金,均需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分别分开申请,但校长奖学金只能申请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其中一项。虽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是不能同时获评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
2)如有研究生因申请贷款需由绿色通道进行注册,可以先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待注册后再在系统提交申请。
2、组织资格初审(9月17日-9月20日)
依据学校文件、学院各项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组织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答辩和评审。
3、组织答辩和评审(9月20-9月27日)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9月20日-9月23日):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评审,提出评定意见。对符合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和参评资格者,分别进行量化综合成绩排名,并根据下达的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确定拟获得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9月20-9月27日):所有符合条件并申报以上两类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答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获评资格。9月24日前公布通过初审的研究生的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等情况)、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同时答辩。
4、结果公示
学业奖学金:9月24-9月29日
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9月28日-10月10日
5、学院评审结果报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获各类奖学金的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校长奖学金需一式三份,其他奖学金一式一份)。成果证明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研究生成绩单
(2)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全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分区)情况(按中南大学以及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影响因子。
(3)创新成果支撑材料
创新成果复印件(研究生本人、导师签字确认)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其中,SCI期刊论文请从学校图书馆网站外文数据库“JCR” 中打印期刊分区及影响因子信息,EI期刊论文请从学校图书馆网站打印检索结果页面或该期刊其他论文的检索结果页面,专利请提供有发明人排名的文件。
公海gh555000
2020年9月15日